因工作需要,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輔助從事城市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城市管理考評員(1名)
1.男性;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學歷;
4.泉州市戶籍;
(二)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2名)
1.男性;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放寬至高中);
4.泉州市戶籍。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地點:
洛江區(qū)城市管理局辦公室(洛江區(qū)萬安街道萬盛街89號五樓),聯(lián)系人:小黃,聯(lián)系電話:28026256。
(二)報名時間:
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張,退伍軍人需要提供退伍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一)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缺席者,取消體檢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個人支付。
(四)體檢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職位,可在報考該職位的報考者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薪資
經面試和審核合格后,由洛江區(qū)勞務派遣公司統(tǒng)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試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按洛江區(qū)《關于規(guī)范編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本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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