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院工作需要,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學院位于浙江省諸暨市。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輔導員崗位,共8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對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1年8月31日前。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在2021年9月30日前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yè)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浙江省民辦事業(yè)單位報備員額制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滿足政策條件的,同時享受諸暨市相關人才待遇(以諸暨市相關政策為準)。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31日。
應聘者需填寫《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輔導員崗位人員應聘申請表》(附件2)和《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應聘人員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3),并將以上資料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姓名”)的方式發(fā)送到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組織人事部招聘專用郵箱:jyxyzp@126.com。應聘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資料,未按要求填寫、提交的,招聘單位將視為報名無效。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并在報名表中明確所應聘的崗位名稱,否則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材料投送成功以收到專用郵箱(jyxyzp@126.com)的自動回復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材料應如實填寫、正確填寫,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初審
學院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根據其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資格初審結果將在暨陽學院官網通知公告公布。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1.筆試
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及應用。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上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最低入圍成績出現同分的均進入面試)。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筆試時間預告:8月上旬,請關注暨陽學院官網通知公告。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應聘人員如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材料不全、信息不實或與招聘條件不符,則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如原件丟失的,應聘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同時應當提供原件復印件。應聘人員如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材料不全、信息不實或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則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面試方式:半結構化面試。
測評要素:崗位認知、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崗位面試還包括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作為面試成績評定的考量要素。
應聘人員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需保持暢通,學院無法取得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按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的比例相加計算總成績(分數保留小數點后2位),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體檢費用自理。
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入職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納入浙江省民辦事業(yè)單位報備員額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擬聘人員逾期不能入職的,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xié)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yc.edu.cn//“通知公告”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575-87760016(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紀委辦)。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負責解釋。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5-87760787(金老師)、0575-87760022(姜老師)。
通訊地址:浙江省諸暨市浦陽路77號(郵編311800)。
下載相關內容>>>
2021年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輔導員崗位招聘計劃表.xls
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輔導員崗位人員應聘申請表.doc
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應聘人員個人信息匯總表.xls
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
2021年7月20日
【2021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招聘輔導員8人】相關文章:
3.班主任實習報告
4.讀《祖父》有感
6.酒店培訓心得體會
9.餐廳主管工作計劃
10.辦理工傷委托書